和合承德网讯 营子区法院通过开展“阳光司法”、“法官进社区”等活动,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司法作风,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让人民群众享受到了便利,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推进阳光司法活动促公开。该院建立一套完整和完善的机制,将司法的全过程公开于阳光之下,展现在公众面前,从而提高了司法公信力,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和司法效果。
下基层服务群众解民忧。该院已在辖区15个村、社区分别派驻了1——2名法官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每名派驻法官每季度开展一次人民调解员法律培训、每月开展一次巡回审判,每周五开展一次群众法律咨询,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该法院驻兴隆矿业巡回法庭成立以来,法庭负责人先后多次为企业部门主管、法律事务处及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合同法、劳动法等法律培训,并协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法庭成立3年来,共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羿晓明、申斯)
(编辑:赵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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