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承德网讯(记者孙丰)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97名同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承德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王玉杰获此殊荣。
为表彰先进、激励队伍,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王玉杰等97名同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追授席伟等2名同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全国优秀法官是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广大法官中成绩卓著者的崇高荣誉,它与全国模范法官梯次结合,构成全国法院系统争先创优的主线,是全国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
王玉杰,现任承德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以来,时刻牢记惩恶扬善的责任担当,以扎实的司法功底、丰富的审判经验,努力践行为民司法的职责使命。她坚持主动审理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严厉打击暴力刑事犯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她主动承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7起,累计判处恶势力犯罪被告人42人,所有已结案件均无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同时,她还认真贯彻教育、感化的方针,不断强化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庭审教育工作;注重突出机制创新,不断提升审判质效。近年来,王玉杰被省高院授予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嘉奖1次,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二等功奖励1次,被市中院授予三等功奖励7次,并先后荣获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审判长、平安建设先进个人、全省法院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十佳个人”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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